版次:P39来源:香港經濟導報 2023年05月15日
文 ︱ 潘錫堂 台灣輔仁大學兩岸關係學暨國際關係學教授、海峽兩岸學術文化交流協會副理事長
大陸國台辦與海協會4月28日舉辦紀念“汪辜會談”30周年座談會,國台辦主任宋濤表示,從“汪辜會談”30年歷史啟示中,顯示“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基礎,只要台灣當局認同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兩岸協商談判就可以恢復。若對比兩岸各自紀念“汪辜會談”30周年,態度說法卻是迥然不同。4月26日,台灣海基會舉辦紀念座談會上,整場不太談“九二共識”。
回顧30年前,“汪辜會談”之所以能順利舉行,主要是兩岸的海協會、海基會於1992年在香港會談折衝多時,會後數日曾透過函電達成“兩岸雙方都同意以口頭聲明的方式來表達彼此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與諒解。”換言之,兩岸都同意“一中原則”,惟也同意“一個中國”可以讓雙方有不同的解讀與涵義,此亦即1992年香港會談達成“同中有異”的諒解之處。
1993年4月27-29日在新加坡舉行的“汪辜會談”,確立了兩岸制度化協商聯繫的機制,達成了兩岸願意“擱置爭議、相互諒解、對等尊嚴、務實協商”的原則與精神,並得到的啟示是:兩岸中國人的事,可以自行解決;兩岸協商談判地位相互平等;以及兩岸可以“求同存異”,更需要“聚同化異”。顯而易見地,“汪辜會談”堪稱是兩岸關係的一次重要歷史突破。“九二共識”是“汪辜會談”的基礎,也構成了後來海協、海基兩會制度化協商的前提,這當然是活生生的事實。
究竟“九二共識”的精義為何?兩岸海協、海基兩會1992年在香港協商文書驗證議題時,由於事涉“一個中國”問題,海協會主談代表周寧曾提出5種表述方案,海基會主談代表許惠祐則是先後提出8種表述方案,由於雙方最後仍未獲具體結論,並未簽署書面協議文件,嗣後雙方代表離港返回。海基會表示雙方達成“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海協會則將此概括為“雙方達成各自以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
儘管兩岸兩會1992年香港協商返回後各自宣示的上述內容,有交集、亦稍有落差,換言之,兩會表述方案均有“謀求國家統一”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交集,惟海基會側重“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雙方認知各有不同”,海協會則強調“在事務性談判中,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意涵”,而呈現海基會主張“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而海協會解讀為“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儘管如此,惟雙方均以“創造性的模糊”看待1992年雙方達成的諒解,亦即“九二共識”。
正因立足“九二共識”之基礎,才促成1993年的汪辜會談,及後續許多定期不同層級協商的舉行,迄2000年陳水扁上台以來,大陸更持續堅持“一中原則下的九二共識”作為兩岸復談的必備條件,不再輕易退讓與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