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港經濟導報 2024年08月05日 版次:P34
全面撤銷樓市“辣招”後,不少內地人來港買房。 (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選擇符合預算的心儀物業
找到符合預算的心儀物業後,需為物業進行查冊,確保單位沒有業權爭議、維修令、兇宅等可能影響銀行審批按揭的問題。當然,即使是兇宅亦不代表不能做按揭,只是銀行要按個別情況進行審批,最終貸款金額和利率可能未如理想,故經驗較少上車客這類物業可免則免。
另外,應經銀行的網上估價系統查詢初步估價,匯豐、恒生、中銀香港等銀行,均設網上估價系統,通過多家比對,可大致瞭解賣家的開價是否合理。倘若賣家叫價比銀行估價高出太多,新買家或未必能借足所需按揭,而銀行估價不足,亦是準買家向業主鋤價的常見理由之一。萬事俱備後,才拍板交易。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繳交臨時訂金(細訂)
列明成交價錢,成交日期,支付訂金的數量及日期等條款,細訂一般為成交價的3%~5%。
委託合資格代表律師
買賣雙方須委託不同律師,起草及處理正式買樓合約,律師還會為買家查核物業的樓契或業權。地產代理一般可介紹相熟律師,每宗買賣收費視乎情況而定,約HK$6,000至HK$10,000不等。
聘用處理樓宇買賣的律師前,請先聯絡計劃申請按揭的銀行,需要特別注意選擇的律師樓是在銀行的認可名單上,因為銀行只接受在認可名單上的律師樓為客戶處理按揭程式。
申請按揭(見上文)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及繳交加付訂金(大訂)
一般會於14天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大訂一般為成交價的5% – 7%,到此,細訂加大訂一般為成交價的10%。
成交前視察單位驗收物業
確保物業狀況與簽署臨時買賣協議時一致,如買家對物業狀況有不滿,可透過律師向賣方提出交涉,協調處理方法(多數是用錢解決)並繼續交易。
對數及支付尾數
交收物業前,律師會為雙方核對管理費、差餉、水、電、煤等費用。
買方亦須向律師樓繳交首期尾數,即“樓價 – 細訂 – 大訂 – 按揭”的餘額。至於按揭貸款的部分,銀行會將貸款金額交予律師樓,用作完成交易,資金不會存入買家的賬戶。
交鎖匙及收樓
在交易日當天,買方的律師樓會轉賬予賣方的律師樓,然後賣方會經地產代理或親身把鎖匙交予買方,交易便大功告成。
此外需特別留意:
1.購入連租約出售的物業:銀行一般會視為投資性質,對於買家所批出的按揭成數會有別於一般“交吉”出售的物業
2.按揭貸款:承做按揭前,建議買家比較不同銀行機構的貸款優惠,選擇合適自己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