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公布精簡地契續期的立法建議

精簡手續 再續50年

来源:香港經濟導報    2023年05月29日    版次:P66

文 ︱ 本刊記者 楊冰馨

香港回歸後不少土地面臨需要續期的問題,很多土地契約會在2025年起陸續到期,特區政府5月18日公布,計劃下半年提交草案,以立法形式讓政府有權透過刊憲形式,宣布地契續期生效,計劃在每批到期地契限期日約三年前,刊登憲報宣布是否續期,業權人毋須簽立新地契。

在公布方式方面,傾向只列出不獲續期的地契,換言之,在憲報指明的日子到期的地契未有在相關憲報公告列出,則代表已獲續期。鑑於現行政策下大部分地契均獲續期,政府形容採用此“負面清單”方式的好處是簡單和易於查閱,避免羅列獲續期地契時的遺漏風險。

所有透過新法定機制續期的地契,同樣按1997年7月的土地政策,一律獲續期50年而毋須補地價,但須每年繳納相當於有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地租,這些條款會在法例明確訂明,並藉此成為獲續期地契的新增條款。另外,法例擬容許業權人選擇不接受地契續期,政府可在行政檢視後,將不續期的決定改為決定續期。

最早到期為油尖旺區非工業地段

眾所周知,在香港,土地基本全部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租出或以其他方式批出。

資料顯示,香港土地契約的年期分為50年、75年和999年等,以大型屋苑為例,沙田第一城、天水圍嘉湖山莊等地契將於2047年到期,至於鰂魚涌太古城地契則屬999年期,2899年始到期。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香港早年批出的地契陸續到期,未來需要處理的到期地契數目將激增。雖然由現時至2025年6月前並沒有一般用途地契到期,在2025年6月至2047年6月29日將約有2400個一般用途地契到期,當中最早一批於2025年6月到期的地契,涉及約50個位於油尖旺區屬非工業用途的地段,主要以唐樓為主;但有約30萬個屬一般用途地段的地契將於2047年6月30日當天到期,當中涉及大量新界土地。

發展局表明,在絕大部分情況下均會為地契續期,除非涉及巨大公眾利益,才會列入“負面清單”。個別地契不獲續期的業權人若不服可提出上訴。並強調,無意透過地契續期處理違反地契的情況,地政總署職員不會逐個地段巡查,否則違背精簡續期程序的立法原意。

加入執管權 違契可列“負面清單”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到,擬在修例中加入執管權,包括賦權政府可進入及巡查地後,以調查有否違契、明確訂明違契政府有權重收整個或部分地段、要求業權人符合《城市規劃條例》和《建築物條例》,否則政府有權將相關地契列入“負面清單”,拒絕為期續契,即相關地段在地契屆滿後,便會由政府接管。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香港絕大部分地契可順利續期,只會將嚴重違規、屢勸不改的個案列入負面清單,強調並非想以地契續期執法,例如在新界農地上有未經許可的構築物,而又一直未有遵從清拆令,日後在刊憲時,會列明相關大廈/地段並不獲續期,業權人可以提出上訴和司法覆核,也可在地契到期前改善,相關行動須於地契到期前完成,才可重新獲新地契。

根據發展局構思,政府可以在考慮後,把本來不予續期的土地改為准許,但不可以把本來准續期的土地改為不續期;只有業權人可一起提出決定不接受地契續期,到期後土地會復歸政府。發展局提出,新安排下地契將以原有條款過渡,但會因應執管等要求加入必要的條款,不會由於無法找到業權人而無法續期。

對樓價平穩發展有積極作用

政府公布精簡地契續期的立法建議,業內人士普遍歡迎。

泓亮諮詢及評估董事總經理張翹楚表示,現行地契續期安排與1997年前到期的契約做法一致,可減低業主對續期地契產生的不便,同時可掃除所有2047年到期物業的不確定性。

萊坊估價及諮詢部高級董事方耀明指出,一般香港投資者都相信2047年後土地均能獲得續期,毋須大量補地價,如現在能夠透過立法程序清楚確定這個續期的處理手法,對本地投資者絕對是有信心的措施,對海外投資者更加可釋除他們對剩餘年期的憂慮。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葉文祺稱,此前坊間憂慮大量土地契約未必可以自動續期,或續期手續繁複,今次新安排可讓市民大眾與投資者更加安心,保持資產價值,對市場有穩定作用。

長實集團營業部首席經理郭子威相信,新續期安排能免卻市民對即將到期的地契有不必要解讀,令市場數據更清晰,不會出現供應斷層,有利穩定供應,對樓價平穩發展起積極作用,預料全年樓市波動8%。

关闭